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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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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係考量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 定五至九人董事席次,並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針對強化董事會職能規範,制訂董 事會整體多元化方針,力求提升董事會管理職能。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自 101 年 6 月起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由全體獨立 董事組成,人數在 3 人以上,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執行相關法令所規定 之職權,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 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營運風險之管控。

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機能,協助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 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報酬,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人數 3 人,依據本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運作,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02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成員資訊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選任日期 任期
董事長 張東玄 日本東京大學藥學博士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細胞生 物及免疫組主任/代理執行⾧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2021/7/9 3 Years
董事 蔡高忠 東吳大學經濟研究所 倍利證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董事 蘇秀娥 國立中興大學社會系 中華圓山畫會理事
董事 洪彩晴 國立台北工專 ⾧祿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獨立董事 蔡玲君 文化大學會計系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營運⾧
獨立董事 吳宗正 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研究所博士 國立東華大學生命科學系/生物技 術研究所 教授
獨立董事 林炯森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衛碩士 臺北馬偕紀念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依據所制定之「公司治理守則」第 20 條強化董事會職能規範,董事會成員組成,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1. 「基本條件與價值」(包含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 「專業知識與技能」(包含專業背景、專業 技能及產業經歷等)二大面向之標準。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

依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規定,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12.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規定,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有直接聯繫之管道,並得視需要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溝通;且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定期進行查核,並直接與管理單位及治理單位溝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歷次溝通事項摘要:

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歷次溝通事項摘要:

職權範圍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1條、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是項要點第 20~25 條,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
    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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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概況

(摘錄自本公司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一、受理單位:

  1. 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受理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
  2. 稽核室: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及客戶、供應商、承攬商等之檢舉。

二、檢舉管道:

本公司提供獨立檢舉信箱、專線,當發現本公司從業人員有違反誠信規定之情形,可透過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申訴及檢舉,並檢附相關事證。
聯絡方式詳見公司網站下方或利害關係人專區

三、檢舉案件受理原則:

為利檢舉事項之調查,檢舉人提出檢舉時,需提供下列資料供本公司進行查證。

  1. 檢舉人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
  2. 被檢舉人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 提出可供調查之具體事實及合理懷疑事證,包含:事實內容、發生時間及地點等。 若檢舉內容有匿名、不真實姓名或非屬違反法令,或為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等 不法情事,本公司得不予受理。

四、檢舉人保護原則:

本公司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均將確實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 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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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職場

員工福利措施及其實施狀況

【保險】:勞保、健保、個人團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出差旅行平安險。
【假勤】:彈性上下班、週休二日、勞基法休假制度。
【獎金】:年終獎金、年節禮金、員工限制型股票、員工分紅認股。
【培訓】:內部訓練、外部訓練補助、在職進修。
【其他】:員工午餐補助、季慶生會、社團補助、員工旅遊、研磨咖啡、零食點心、定期健康檢查、年終尾牙摸彩活動。

勞工退休金制度

本公司依法規定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6%提撥勞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退休金個人專戶。另依法規定按月至少提撥薪資2%存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專用帳戶,並每季召開勞工退休準備金

 

本公司各項工作設備實施定期檢查、維護與保養,每年舉辦消防演練與毒化物防災聯合訓練,除此之外,本公司亦強化職場環境安全、消防安全、及員工健康管理等措施,維護員工人身安全。

  1. 職場環場安全:設置保全系統及實施門禁管理,進入公司之員工需刷卡,訪客進入公司需登記並全程需由員工陪同。
  2. 消防安全:設置消防系統、警報系統及自衛消防編組,每年定期實施一次例行檢修消防設備,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宣導與毒化物防災聯合訓練,並教導員工CPR技巧。
  3. 員工健康管理:舉辦半年一次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兩年進行一般性健康檢查。
 

人權風險評估管理表

本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落實保障人權,認同並支持國際人權公約,參考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動組織公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制訂人權政策,秉持公平、合理、友善關懷的企業精神,創造重視個人尊嚴與價值的工作環境,杜絕任何侵犯或違反人權之行為。

112年度

 
標題 評估對象 風險產生源 風險評級 管理及風險減緩措施 目標管理
僱用童工 求職者及新進員工 招募面試時 ◆禁止僱用未滿16歲者
◆應徵者於面試作業填寫之個人基本資料需載明出生日期,並於報到時覆核身分證件,確保資料之正確性
本公司無僱用童工之情事。
歧視與性騷擾 所有員工 ◆面試時(面試主管與求職者)
◆主管與員工或員工與員工間互動時
◆確實遵循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範,並於工作規則及相關人事規章中明訂禁止歧視與性騷擾,提供平等之職場環境。
◆提供相關申訴管道(性騷擾申訴專線電話及電子信箱),使員工得即時表達意見。
本年度未發生歧視與性騷擾案件。
職業安全管理 所有員工 ◆工作場所
◆執行職務期間
◆確實遵循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
◆定期檢查職場環境(如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以及工作場所飲用水、二氧化碳、照明、消防設備等品質檢測),確保工作場所符合法令規範。
◆定期舉辦在職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提高員工危害辨識意識與職業災害預防知能。
建構安全之工作環境
員工健康管理 所有員工 ◆工作場所
◆執行職務期間
◆確實遵循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
◆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二年一次健康檢查
勞資爭議 所有員工 ◆勞資雙方認知差異及溝通不良 ◆確實遵循勞動法令規範,並明定於工作規則及相關規章。
◆定期辦理勞資會議,妥善與員工溝通,確保勞資對話暢通。
勞資爭議案件為0